佛门礼仪(六):佛门与放生
作者:王学信
编者按:
本网络平台特请王学信先生提供他的佛教文化系列文章以飨读者。佛教文化是国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王先生作为南怀瑾先生的弟子,对此亦颇有研究,因学佛四众所需,特撰写此系列文章。
2007年9月初,一只历经400余年风雨沧桑,生活在苏州古刹西园寺放生池里的雄性斑鳖“方方”,寿终正寝。经专家解剖鉴定,确认“方方”为自然衰老死亡。
“方方”去世后,经测量,其身躯全长1.52米,重73公斤。斑鳖俗名“癞头黿”,系一种在地球上生存已有2.7亿年的古老龟类动物,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为全球极度濒危物种。“方方”的离去,使全球已知存活的斑鳖仅剩4只,其中苏州西园寺还有一只。“方方”的死亡,令人们深感惋惜,西园寺为了让人们永远记住它,专门为它制做了铜像。
在中国佛教界,寺院设立放生池之举,最早可追溯到南北朝晚期。天台宗创立者智者大师不忍当地渔民捕鱼杀生,组织放生会,建立放生池,将渔民打下的鱼买下来放养池中。其后,一些寺院受其感召,也相继设立了放生池,供僧俗信众放生、护生。到了唐代,佛教戒杀护生理念愈加深入人心,唐肃宗于乾元二年,即公元759年,诏令天下设立放生池凡八十一所,大书法家颜真卿奉旨为此撰写了著名的“天下放生池碑”。北宋年间,鉴于五代十国战乱时期寺院放生池多有损毁,宋真宗于天禧元年,即公元1017年,下诏恢复天下放生池,并禁止沿江淮州郡上下水五里捕鱼。此诏影响颇大,不仅各地放生池迅即恢复,很多寺院还在每年四月初八佛诞日专门主持隆重仪式放生鱼、鸟。当时的杭州西湖便成为最著名的放生地,难以数计的鱼鳖、禽鸟得以挽救生命。
佛门戒杀、放生、护生理念源于佛教对生命形态的独特诠释,以及由此产生的众生平等的思想。佛学认为,生命包含了三界六道众生,三界指的是众生存在的三类形态及其生存的三种世界,即欲界、色界、无色界;六道则是众生生死轮转的六种去处,即天道、人道、阿修罗道、地狱道、饿鬼道、畜生道。前三种为三善道,亦称“上三道”,后三种为三恶道,亦称“下三道”,而众生因种种善恶业报在六道中生死不已,循环往复,因果相继而无常住自我。因此,六道众生从无始以来互为眷属,一切众生无论胎生、卵生、湿生、化生,从生命的根本意义上讲无高低、贵贱、善恶之别,皆为平等。
佛祖曾告诫:“诸布施中,放生第一。”《梵网经》亦指出:“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若见世人杀畜生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常教化讲说菩萨戒,救度众生。”鉴于六道众生平等之理念,以及众生在六道轮回中互为眷属之故,因此,人们要敬畏生命,平等对待、爱护众生,免除杀戳,也就顺理成章了。
佛教文化在力倡戒杀、放生、护生的同时,亦广说此举之十大利益功德:无刀兵劫,免遭杀戳;长寿健康,无疾少病;免遭横祸,无诸灾难;多子宜男,所求顺遂;子孙昌盛,生生不息;富贵亨通,一帆风顺;喜气吉祥,四季安宁;解冤释仇,诸恶消灭;物类感恩,诸佛欢喜;得生天界,尽享福祉。有此善行资粮之人,倘兼修净土,更可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功德利益如此广大不可思议,并与人们的切身利益一一对应,此说无疑既强化了佛门戒杀、放生、护生理念,又使这一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得以在更广大范围传播。
明代四大高僧之一的憨山大师有一首《放生偈》极言戒杀放生的利益功德,在佛教界广为传诵,至今仍脍炙人口。其偈云:“人既爱其寿,生命爱其命。放生合天心,放生顺佛令。放生免三灾,放生离九横。放生寿命长,放生官禄盛。放生子孙昌,放生家门庆。放生无忧恼,放生少疾病。放生解冤结,放生罪垢净。放生观音慈,放生普贤行。放生与杀生,果报明如镜。”
莲宗十三祖印光大师在《复周伯遒书》中曾讲述了一则放生趣事:“云南张拙仙次女出嫁时,婿家送双鹅行奠雁礼,彼即放生于华亭山云栖寺,已三年矣。彼二鹅每于晨昏上殿做课诵时,站殿外延颈观佛。今年四月,雄者先亡,人不介意。后雌者不食数日,彼来观佛,维那开示,令求往生,不可恋世。遂为念佛数十声,鹅绕三匝,两翅一拍即死。拙仙因作《双白鹅往生记》。噫,异哉!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堪作佛,鹅尚如是,可以人不如鸟乎?”在印公看来,众生在佛面前皆属平等,被放生的双鹅日日观佛,闻听佛号,既可往生,那么作为万物之灵的人,只要素禀善行,持名念佛,更可以做到。
在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的历史进程中,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的普世价值观逐渐突显,并由此产生了戒杀或慎杀,以及放生、护生的理念,而这一理念在我中华古国亦早已有之。
早在春秋时期,孔子曾派弟子巫马子期前往郑国观风俗,见夜间捕鱼的人捉到小鱼立即放生,显见郑国贤相子产之教化已深入民间,蔚然而成风气。春秋晚期,赵简子领地有人在元旦向赵简子献鸠致贺,赵简子让手下将鸠放归山林,以示有恩。儒家经典《礼记》特别强调,在田猎中,不杀幼兽,不拾鸟卵,不杀怀胎母兽,不杀幼鸟,不毁坏鸟巢。同时,“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也就是说,除非有祭祀大典的特别需要,这些动物都不能随意宰杀。故此,孟子说:“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其此之谓乎?
儒家历来倡导仁爱之心,以及“民胞物与”的思想,也就是世人皆为我同胞,万物皆为我挚友,均应与仁爱之心对待,并以此“参赞天地之化育”。而道家与佛家之第一戒都是不杀生,同时,道家强调“天有好生之德”,因此,从“天人合一”的思想出发,人应该与天地合其德,对万物“利而不害”,和谐共生。
不管儒、释、道三家在理论依据及观察问题的视角上有何差异,但其在尊重生命、热爱生命,以及与自然万物和谐共处方面却达到了高度一致,亦可谓殊途同归。以现代的观点看来,这既是自然万物之幸,更是人类之幸。
中国佛教界对放生、护生之举非常重视,并对其赋予了很高的期望值,希望放生者在救助和保护动物生命的同时,不仅是行放生业,作长寿因,更是发慈悲心,修菩萨行,累积功德资粮,培植正信正见。基于此,自隋唐以来,寺院对放生活动通常还要郑重举行仪式。其程序大致为,首先设香案敬香,诚请十方三界一切诸佛菩萨慈悲加持,护佑众生,再以杨枝洒净水,拍醒木,然后由法师与施主共同主持放生礼仪。参加仪式的僧俗人等以慈悲的目光注视将要被放生的动物,共同诵赞“佛、法、僧”三宝之大威力,最后由法师朗声念诵放生文,整个仪式方告结束。
对于放生的动物,寺院要负责到底,不仅指派专人看护,而且有具体详尽的规定及惩罚措施,以保证动物的生存权利。
譬如,管理动物的人要将所管动物登记入册,晨昏点看,倘有死去的,要申报主管勘验,然后妥善埋葬。对新放生之牛羊鸡鹅等,别其雌雄,另栏关放,不得混作一处。对动物居处,常使干净,不得任其臭气难闻,牲口身秽。动物所食粮、草,一日早晚二食,食毕即收食盆,不得任粪泥践污。凡施主布施给动物的钱、粮,不得挪作他用,米糠麦麸等,凡湿即晒或烘,不得任其虫生烂坏。放生池中,不可放黑鱼、鲇鱼、黄鳝、甲鱼等,恐残害他鱼故。亦不放螺蛳,因青鱼喜食螺蛳,宜另设池放之。鱼食青草,宜不时与之。池中不得浸泡柴、竹、黄篾等,不得以洗刮油腻及糟糠等物入池,池水亦不得挑走别用,常使盈满清净。凡水陆牲口至,自有常住旧例分规,管理者不得私向施主索取财物,违者得一偿二,用来购买动物食粮。鸡鹅鸭蛋,所卖之钱,仍买动物食粮,私卖入己者罚。管理动物者不得虐待动物,殴打致损的,照大小罚钱,所得归动物公用,致死的罚完以后,斥革不用。失于管理,致使动物被恶兽伤害,或为恶人盗去的,照大小罚钱。放牧牛羊损人苗稼的,亦照数赔钱。
对于放生的动物,佛门强调要对其善待和精心养护,并为此制定了种种规矩,可谓细致入微,然而这还不是最重要的。与世间其他动物保护团体或善心人士的放生、护生活动相比较,其最大的区别在于,佛门对放生的动物要说三皈依放生之法,这又是为什么呢?
原来,此举涉及佛学理论上的一个重要层面。佛学认为,凡转世托生畜生道者,皆前世罪业所致,然十方三界一切诸佛菩萨慈悲哀悯,善度群萌,决不舍弃一众生,且众生皆有佛性,动物亦如是。故此,佛门对所放生之物,不仅要救助其身命,更要救度其慧命,对其说三皈依,让它们皈依佛、法、僧三宝,以三宝之威德加持,哀怜摄受,冀其回心向善,待将来命终时转生三善道,或往生佛国净土。由此观之,佛门放生有着更深层的使命感。
时至今日,伴随人类文明进程的脚步,无论从宗教学意义,还是从现代科学意义上讲,地球生命之花缤纷多彩,无比灿烂,正成为绝大多数人的共识。
让我们重温1259年前,颜真卿在《天下放生池碑》中那遥远的呼唤:“举天下以为池,罄域中而蒙福。”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愿地球人与世间万物和谐共生,直至永远。
( 编辑:徐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