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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生传媒】“理性、良知、宽容、开明”刑法理念的反思——追思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家苏惠渔

来源: 加拿大共生国际传媒  日期:2019-07-24 10:29:55  点击:22722  属于:法苑说法

【加拿大共生国际传媒】

        作者简介:俞梅荪,1953年生,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中学69届初中毕业,在江西省南城县新丰镇农村插队7年;1984年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修科毕业,1984至1994年从事立法工作十年,历任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综合秘书组副组长和组长、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研究部主任、国务院顾明(国务院副秘书长兼经济法规研究中心总干事、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的秘书;参与《“七五”立法规划》和一些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1988至1993年,每年被北大法律系刘升平教授(俞当年的老师)和吴志攀教授(俞的同班同学,2010年代任北大常务副校长)分别召回,为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讲座《我国立法的现状与未来》,1993至1995年被聘为法律系兼职副教授。2000年以来,俞帮助十来起共十多万失地农民依法维权取得成效,其中2005年为唐山秦皇岛4万库区失地移民讨回5亿多元补偿款;亲历胡耀邦、赵ZY、彭真、万里、习仲勋、乔石、顾明等致力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

▲ 2019年5月4日,“五四运动”百周年校庆日,作者俞梅荪回到北京大学,重返1980年代住的37号楼,重温北大人的家国情怀。

 

 “理性、良知、宽容、开明”刑法理念的反思
——追思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家苏惠渔
 

        2019年6月19日,惊闻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苏惠渔老师去世,享年85岁,我深为痛心。回首三十年,往事历历在目。

▲ 苏惠渔(1934-2019)

        1984年起,我在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从事立法工作;1986年起,担任《经济法治系统工程研究》(国家科委首批软科学项目)课题组长,受到系统工程的倡导者钱学森的指导,我搜集资料和组织专家论证。华东政法学院苏惠渔和史建三《用电脑辅助量刑》的开创性研究的论文,使我惊喜;向苏老师请教,得知他是早我20年在北大法律系毕业并留校的校友,格外亲切。

▲ 1990年1月,北京大学南大门内的国际会议中心“立法国际研讨会”,俞梅荪和学者交流。

▲ 1993至1995年,俞梅荪兼职北大法律系副教授的聘书第93031号。

        1994年1月初,苏老师到北京参加全国高校法学教育工作会议。会议结束后,他与曹建明(华东政法学院院长)、陈安(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前来府右街2号国办大院拜访顾明(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总干事、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我陪他们三人在北海公园大桥南侧的中海岸边散步,经过紫光阁,在国务院第四会议室合影;送他们到北京站上车回上海。

▲ 1994年1月初,左起,曹建明(华东政法学院院长)、苏惠渔(华东政法学院教授)、陈安(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俞梅荪,在国务院第四会议室(原是摄政王府载沣的办公地)。

        1984年,我从北大法律系经济法学专业毕业,被选拔到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从事立法工作;1988年起,我担任顾明首长的秘书,在这里从事立法工作十年,苏老师一行三人是我接待的最后一拨客人。

        1998年11月初,我在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得知,全国刑法学研究会年会将在无锡召开,苏老师担任大会主席。他热情邀我参加会议,专门为我免去食宿费和500元会务费,来自各地法院、检察院、律师所的专家和教学研究单位的学者200多人聚集一堂,探讨新刑法施行一年来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一别近五年,苏老师详细询问我历经炼狱的刑法考验,很惊讶,很赞赏,鼓励我转而研究刑法问题,使我深为感动。我向久违的高銘暄(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教授)、任继圣(全国律师协会会长)请教炼狱中的问题,受到两位前辈的热情指教。

        某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和刑事审判庭庭长在大会发言中说:“刑事审判的差错难免,本院的错案率较高,日后纠错,很麻烦,不过没关系,当事人刑满释放,面临申诉难,其中不少人,不懂法,或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申诉。按照不告不理的法律规定,两年的诉讼时效很快就能过去,案子也就不了了之,就没事啦(大意)。”

        他俩对错案纠正的如此不屑,大言不惭,还要利用“不告不理”的所谓法律技巧来对付错案纠正问题,钻空子,规避法律,还要作为经验来介绍,使我愤怒。我与他俩展开针锋相对的激烈争论,以炼狱之痛,把其驳倒。想到我在炼狱中遇到的不少弱势群体的冤狱者难友的痛苦,恨不得煽他俩一个大嘴巴。

        四天的会议,使我得以在刑法界的专家学者群里努力学习,广泛交流,受益匪浅;千秋邈矣独留我,百战归来再读书。

        我通读会议论文两百余篇,沉浸在众多思想火花的碰撞与喷发之中,激情燃烧。20年来,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从无到有,迅猛发展,成果累累。1997年施行的新刑法是本世纪末的重要立法成果,亦是一百年乃至一千年来我国刑法制度悠悠历史渊源流长的承传发展。

        历经炼狱,我概括并痛感“理性、良知、宽容、开明”是刑法领域十分欠缺并亟待呼唤的时代理念,以此为主题,撰写《会议综述》,受到苏老师的好评。

▲ 1998年11月13至16日,全国刑法学研究会年会,受苏老师好评的《综述》。

        2018年5月,我在上海,听说苏老师住院且早已出院,我前往华东政法大学(2007年改名为“大学”的长宁校区)探访,与他通话得知其在两天前又住院了。他没说其病情,只说正在做全面检查,很麻烦,不便探视。我感到他很烦很郁闷,对生命的茫然。他要我等其恢复再去。在我的印象中,他精力充沛,神采奕奕,当再干十年。

        2019年初以来,我一直在北京,明天(6月24日)前往上海住一阵,要向苏老师请教刑法问题,不料竟痛失良师益友忘年交。

▲ 作为一名法学大家,苏惠渔曾参加过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审理;左起,张思之(92岁健在)和苏惠渔担任李作鹏的辩护律师,并努力为其澄清一些事实,改变了一些判决结果,使李作鹏很满意。

        回首当年无锡会议,苏老师的音容笑貌,恍如昨日。翻出当时编写的《会议综述》,摘要如下:

        “一、刑法价值观念的一次维新。我国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社会结构及价值体系的转变,利益结构趋向多元化,法律作为社会是非的评判标准逐渐发挥主导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将不再是维护某个社会利益集团的工具,而是全民意志的体现。刑法自1979年制定以来,由于社会治安状况的严峻形势,立法的重刑化条款不断增加,实际量刑也愈来愈重。由于重大恶性案件连年居高不下,使人们对用重刑抑制犯罪的威慑效应产生怀疑。刑重而失当,不仅不可能达到以刑去刑,反而降低刑法的整体效用。坚持罪与刑在设置上的均衡原则,反对单纯的惩罪和报应主义。新刑法对死刑的削减;对一些传统犯罪在主体范围的严格限定;对量刑等级的相对严密等方面的改进,使慎刑思想复归。(苏惠渔、游伟、孙万怀)”

        “十六、刑事司法中的非暴力观念。1983年来的不断严打,犯罪率却连年上升,死刑的适用面急剧膨胀,新刑法已有近70个罪名可判死刑,占整个罪名的4分之一强。近年,我国每年执行死刑的约8000至1万人,已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国家的总和。全国法院1998年判刑53万余人,比上年上升30.76%。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日益严峻和暴力犯罪案件的增多,警员伤亡增加,1998年全国443名牺牲,8396名负伤。靠公安部门的强大警力,法院判决的从重从快、轻罪重判甚至无罪判罪,用严打和重刑苛法酷吏来保一方平安,以暴制暴,以血还血,虽能威震一时,但因犯罪与反犯罪双方伤亡惨重,增加相互的仇恨,大大激化了社会矛盾,是治标不治本的。要大力提高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用新技术知识和手段去与犯罪斗智、斗法,用非暴力的和平安全方法去防止各种犯罪;要转变传统的司法观念,实行仁政、轻刑、尚德缓刑、以善治恶,尽可能少用暴力手段和重刑,把对抗性矛盾转化成为非对抗性矛盾,缓解社会矛盾,最终大大降低维护社会安定的成本,以达到社会治安标本兼治的功效。(俞梅荪炼狱感悟)。”

        “本文汇集学者观点17个专题:1.苏惠渔、游伟、孙万怀;2.王昌学;3.刘艳红;4.裴广川;5.李国如、张文;6.张明楷;7.向朝阳、冯军;8.韩美秀;9.李恩慈;10.张宁宁;11.周振晓;12.赵秉志、肖中华、戴志强、李奎海、林乐章;13.颜九红;14.李肖霖;15.何家弘;16.俞梅荪;17.田文昌、胡云腾。深感智者们的真知灼见切中时弊,愿这些思想火花汇集起来,加以弘扬,成为主导,消除‘左’的传统习惯势力的影响,开启刑法领域的明智。让理性之光,照亮我国刑法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愿美好的理想在新世纪早日实现。”

        时隔21年的本世纪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如火如荼。但是,权贵经济和权贵法治盛行,刑事犯罪连年大幅度增加,2018年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9.8万件,判处罪犯142.9万人,是1998年判刑53万余人的将近3倍;公检法司的专业人员增加数倍,社会治安状况的形势更为严峻,社会越来越不安定,广大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未能保障,法治环境亟待改善。重读当年《综述》,苏老师等呐喊的新世纪的理性之光,远远没有实现,甚至背道而驰。

        刑法学理论与实践的正确与否,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人们的安居乐业,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

        当前,全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在各级党政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全面开展,要努力解决弱势群体被黑恶势力和利益集团侵害的严重问题,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增强人们的安全感。

        有朋友问我:“这种形式的打黑,你还支持吗?那我们还要立法干什么?应该做的是走正常的法律程序。”我答:“正是由于正常的法律程序,被利益集团影响而不正常,所以要开展专项行动来打击犯罪,来补救正常法律程序的不足。”

        有朋友和我探讨:“所谓专项行动,就是要努力解决在正常法律程序中被权贵经济和权贵法制侵蚀下的司法不公,致使弱势群体求告无门的严重问题。”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编后语

 

        6月23日,我从华东政法大学校友会公号看到,许许多多学生前往上海龙华殡仪馆送别苏惠渔老师的盛况。回想苏老师生前深受学生爱戴,身后极尽哀荣,深为感动,无奈我未能赶上。

        连日来,北京大学校友圈《未名湖是个海洋》的编辑热情约稿,要我为1959年北大法律系毕业并留校的苏老校友写点儿什么,我仓促感言400字发去,被编辑成图文并茂的预览版,请我过目,即可发布,使我感动。我补充较多,请求重新排版,将于当晚(21日)发布。

        我继续追思,找出1998年苏老邀我参加全国刑法学会议并好评我撰写的《会议综述》,重温苏老和与会者的激情燃烧,痛陈时弊,对新世纪的美好向往的语言和文字;找出1994年1月初,苏老在我的办公大院神采奕奕的合影,偏巧当月底我堕入炼狱啦。往事历历在目,沉浸其中,重写本文,加《会议综述》等四文的截屏摘要,达5000字,成为本世纪来,刑法学的回顾与反思文,折腾两日,交编辑排版。当晚(24日),我乘北京至上海的109次列车,昏昏入睡。

        6月25日0时,我醒来收到新的预览版。我反复推敲,编辑不厌其烦的几经改版。中午时分,列车驶入上海,拙作正式发布,问世啦。此行未能向苏老师请教,就努力拜读他留给我们的著作,守住他的法治精神吧。

        在奔驰的列车的后半夜,我趴在漆黑的硬卧中铺,意气风发地改稿,与北大校友编辑热线互动,四易其版,圆满完成,深感微信网络的神奇和北大人的敬业精神。

        7月4日,惊悉曹子丹(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逝世,享年90岁,我深为痛心。他是1950年考入北大法律系的老校友,如今被誉为我国刑法学的四大家之一,即南有马(克昌)、苏(惠渔),北有高(銘暄)、曹(子丹)。在八九十年代,我有幸与这四位刑法学的大学问家多有交流,成忘年交,受益匪浅。

        7月13日,惊悉王家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逝世,享年89岁。他也是1950年考入北大法律系的。回想八九十年代,我从事经济立法工作,民法学家王家福常来参加我们的会议,探讨民法经济法学问题,成为我的同行师长。

        随着前辈校友们的不断离去,深感历史的重任正在向吾辈涌来,当发愤之所为作也!

       
        附件一:

《世纪之交:我国刑法的现实与趋势——全国新刑法施行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98年会综述》,原载《法学论坛1999年02期》、《山东法学1999年04期》。

 

        附件二

《理性、良知、宽容、开明:我国刑法理念的世纪走向》,原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0年01期》、《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0年02期》。

 

         (本文原载北大校友圈“未名湖是个海洋”公号,此处为修订版)

          编辑:胡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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